量身訂製你的前世今生
〈前言〉人類有七情六慾和各種心理情緒等等,這個層次的活動,到底是機械性的生理反應?或是真有靈魂的存在...
 

這一本書,或許精確一點來說,這本東西,這份資料,是我這幾年來參與各種催眠活動的一些個人筆記,絕對不敢說是經典之作,更不能當作教科書;然而,因為風雲際會,我很幸運,剛好有這麼好的機會涉入腦海玩玩,台語說:「摸蜆兼洗褲」,隨著這些很有樂趣的工作,我也被「逼」學到了玩腦子的幾招,記錄下來或許也可以幫助一些人來瞭解,哦,原來人的腦子是這樣子運作的。

說穿了很好玩,今天的科技發達,各種科學都進入了量化的嚴謹殿堂,美國已經派遣太空船機器人登陸火星,從地球遙控而進行各種外太空的星際探測,甚至在不久的將來,還可能解答「到底在整個浩瀚宇宙無數星際星球中,地球是否特別蒙神眷顧而唯一有生命的星球?」……等等嚇死人的高深神學問題,如果真的證明火星上曾經有大量的水分,而且有生物的化石痕跡,那麼某些宗教的創世論可能就得修正。

 

另一方面,在人類身體的生理研究方面,也已經有相當的進步,人類的壽命普遍延長了很多,許多過去是致命的疾病,現在已有很好的醫療和醫藥可以控制或治療,舉幾個明顯的例子來說:一次世界大戰以前,很多人莫名其妙地死掉了,醫學上找不出原因,台灣民間俗稱為「得痧死」,到了大約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當時的科學和醫學界發現身體內微量維生素的功能,因此很多人再也不會因為缺乏某種維生素而「得痧死」,但是還有很多人從醫學角度來說死得不明不白,還是「得痧死」;到了二次世界大戰年代左右,身體內更微量賀爾蒙的功能才被科學家們揭曉,很多以前要算「得痧」的人因而也就不死了,可是,還是有些人「得痧死」;到了1970年代,我們身體內極微量干擾素之發現,又有類似的情況,知道了原來有些以前無法解釋的毛病,就是因為缺乏某種干擾素而造成的,從此之後,缺乏維他命、賀爾蒙或干擾素的人,擺脫了部分「得痧死」的威脅;從目前「得痧死」的人指出,我們人體之內,可能還有超微量更重要的化學物質存在,影響著我們整個身體的健康;這也就是說,醫療和相關科學的進步,使得人體生理機構更為透明,每一次重大的發現,都以量子階層的跳躍(Quantum Leap),造福了很多人。

然而,如果拿人腦功能的研究和瞭解,和所有科學學科來比較,似乎就相對地遲緩,我們的腦子如何運作,還有很多神祕的面紗;拿個淺顯的例子來說吧,針灸已經在中國文化地區運用了幾千年,但是到現在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醫生們知道在某經脈扎一根針,可以治療某種疾病,或產生某種效果,但是為什麼會有這些效果?原理何在?傳統西方醫學理論─殺菌論,在這些方面有嚴重而無法解釋的瓶頸,只好把這些尚無法解釋的醫療當作「民俗療法」,而錯過了很多進一步研習的機會;更為有幸的是,上個世紀最後十年被歐美諸多先進國家宣告為「腦十年」,隨著各種腦造影術儀器的普遍化,揭開了很多腦運作的奧祕。

人類有七情六慾和各種心理情緒等等,這個層次的活動,到底是機械性的生理反應?或是真有靈魂的存在?如果在地球漫長的四十六億年歷史中,人類這個生物種出現相當晚,同時也只不過是成千上億已經滅絕或現在還活著的生物種之一,地球船上芸芸眾生的過路客而已,而且是很短暫的過路客!如果連猴子也算進去,生物種人出現在地球上,從開始到現在,不到一千萬年吧,和現今台灣島的年齡差不多;相對地,恐龍這群生物種,從三疊紀原始恐龍出現,到侏羅紀的成長興盛,以至於大滅絕於白堊紀結束為止,牠統治了中生代一億六千萬年之久,如今安在?牠們全部都死光光了,除了化石之外,一隻也沒有流傳下來;我們人類這個生物種,從地球歷史的角度來說,有可能例外嗎?人種的滅絕,只是時間上必然的命運。

如果從解剖學的角度來看,以人腦和動物腦來比較,相對於低等動物,如青蛙、蜥蜴等爬蟲類,我們多了兩層的腦結構,但是人類還是保留著最原始的動物腦袋,來維持最基本的生命(食色性也);如果和比較高等的哺乳類動物(貓、狗等)來比較,人類也只比牠們多出了醫學上稱為大腦新皮質的部分,貓狗等動物也有情緒愛惡,或許吧,人類的大腦新皮質,就是孔丘先生所說的:「人之異於禽獸幾稀矣」的「幾稀」部分了;然而,這些純粹是生理性的額外腦細胞,可以說就是上帝/?佛祖/?阿拉給予人類的「靈魂」嗎?再者,研究大象解剖學的學者們指出,大象的腦皮質,比人腦有更多的皺褶,也就是說,大象的記憶比人類來得更發達,可以記起在小象時候在遠處喝水的每一個地方。

如果,撇開上述的物質觀點,承認人類有靈魂,那麼人類的靈魂到底是什麼?它是永恆或是曇花?每一種宗教對於靈魂的定義和解釋都有所不同,有些宗教認為靈魂是永恆的,從過去的永恆來到人生的河岸這一邊(出生),人生就是靈魂的具體物質化,也就是渡過生命河流的經驗,每個靈魂都只有一次過河的機會,然後當肉體死亡的時候,抵達人生河流的另一岸,靈魂從此時此刻進入未來的永恆;有一些宗教卻認為,渡過生命河流的次數可以是多數的,好像台灣的學校考試,一次沒有考好沒關係,還可以補考,人生輪迴,就是人生渡河的補考機會;也有某些宗教,原來有靈魂輪迴的觀念和教義,但是後來卻「不方便」再繼續保持這種信念,甚至把這種原始教義打入「異端邪說」的冷宮;想起來很好玩,哥白尼(N. Copernicus)的太陽中心論,在經過了三、四百年的宗教反覆辯證之後,竟然才被承認是正確的,哈,畢竟(有一些)人可以笨得愉快過一輩子!

近年來,台灣的社會治安大壞,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因此有人提出了「心靈改革」的口號和運動,然而,鮮少人探究到底「心靈」是啥玩意,想要改革一個不是很肯定具體的玩意,到底要如何去改革?我不知道也。

事實上,不管從純物質的角度來說也好,從靈魂、心靈的角度來說也好,人類有機物質性的腦袋裡,就是這一切奧祕的所在,對於它更多的研究和瞭解,就可以讓我們揭開更多的面紗,也能讓這個人類社會更加和諧。

揭開人腦奧祕的利器之一,就是催眠學,從歷史的眼光來說,催眠的應用自從古老的人類社會以來,就未曾間斷過,只不過它以各種不同的名詞出現罷了;除此之外,在地理座標不同的地方,也可能使用不同的稱謂,事實上,這些玩弄人腦的遊戲,不管它的稱謂是修道、放鬆、靈修、閉關、早晚課、打坐、坐禪、冥想、牽亡、觀落陰、瑜伽、氣功、高級魔術、洗腦,甚至金光黨等等,都是我們所稱謂的催眠學,都是催眠的現象,都是透過某種方式,利用大量的信息單位將人腦內的理性把關區超載,進入潛意識的領域。

假設我們回到史前時代,一群史前的人類圍在一堆營火的前面,一面打鼓,一面注視著搖晃的火光,此時,或有巫師或靈醫(Medicine Man)的角色,領導著大眾祈禱或進行某種宗教儀式,在這個環境中,鼓聲、禱詞、舞動、火光、木頭煙味等等,給予在場者眼睛、耳朵、鼻子、皮膚等感官很多信息單位,沒有一個在場的人,可以逃脫得了環境催眠的影響,在這種有利的環境下,巫師扮演了催眠師的角色,傳達了天神的旨意或妖魔的威脅等等,大眾全都被催眠了;今日的宗教,不再像史前人類圍著營火,但是組合成環境催眠的因素,完全被保留著,只不過以另一種形式出現;比方說,鼓聲被木魚或琴聲取代了,營火被蠟燭取代了,木頭煙味變成了燒香的味道了,舞動變成膜拜……形式上有所進步(改變),本質還是好幾萬年前承續下來的;任何宗教的場合,通常都是環境催眠的大本營,任何人只要一踏入此一聖地,能不受影響者,幾稀?

再者,如果從人類腦波學的角度來看,上述的宗教環境中,刺激因子(火光、聲音、動作等)的頻率節拍,非常有趣的,通常都在大腦的阿爾法波(α-Waves)範圍內(七至十四赫茲),這也就是說,一旦進入這種場合,我們的腦袋已經受這些刺激因子影響,產生共振,而將我們的腦子調整到阿爾法波,也就是輕度催眠的狀態中了!在這種狀態下,具有權威性的人物所講的一切話,只要不太離譜,都會直接進入潛意識中,並完全被接受,在平日生活用以過濾選擇的意識腦袋,此時此刻完全被拋在一邊,難怪有人會看到宋七力的分身,或是坐禪打坐醒來之後賣家產去買蓮花座,或是當了兩天靈修會的義工,小姑娘就落髮為尼!

請特別注意,我要特別強調,我絕對是尊重宗教的人,事實上我也有很虔誠的宗教信仰,不要說別的,把《聖經》仔細讀過一百遍的人,恐怕不太多吧!宗教和軍火是當今世界最大的兩宗生意,一個是救人,一個是殺人,毒品排第三是害人的,我只不過是芸芸眾生裡面最最平凡、貧窮的一個,怎麼惹得起這些財大勢大的團體呢?不過基於一個知識分子的本分,我無法昧著良心,硬是把黑的講成白的,我只是忠實地把我所知道、所看到、所蒐集到的記錄下來,希望沒有得罪任何人,我也得罪不起任何人,其實,我沒有任何理由去得罪人,只要是人,總應該得到尊敬的。

一般傳統心理學或催眠學教科書說,1765年在法國的法藍茲•安東•梅斯莫爾提出了梅斯莫爾論(Mesmerism),也就是所謂的動物磁場論,然後在1840年代,英國的傑姆斯•布雷德(James Braid)醫生找了一個希臘神祇希布諾斯(Hypnos),並把這種潛意識現象稱為催眠(Hypnosis),從此而訂名,沿用至今;這個歷史的發展,非常不幸地造成了一般人的誤解,認為催眠學的歷史就這麼兩百多年,或許吧,這種廣泛錯誤的造成,多少有些白人優越感的作祟吧!

事實上,催眠,或說進入專注的意識狀態,是一種基本的人類生理心理現象,就像我們吃飯、喝水、睡覺、呼吸、做愛等等一樣,每個人每天都會經歷的事實,自從人類開始,它就顯現在每個人的生活之中,也就是說,人類有多久的歷史,催眠就有多久,因此,怎麼可以說是白皮洋人的發明呢?這本筆記中,將有些無法辯駁的證據,顯示催眠的應用,有歷史記載的,最少已經有好幾萬年了!如果不從種族優越感的角度來看,佛教到了中國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打禪,最少也有一、二千年的歷史吧?如果把道家的修道也算進去,那麼在中國使用催眠現象的時間更長久了;因此,我個人認為,辯論到底是誰發明(發現)了催眠,實在無聊透頂,就好像辯論誰先發現冬天太陽很暖和一樣,該做、可以做的事情有一大堆,等著我們去完成呢!

話說回頭,這本筆記是我多年以來,拉拉雜雜的記錄,沒有什麼系統,也不想有任何約束,想到那裡就寫到那裡,原則上我並沒有打算出版,因此,如果有人認為我的文筆不佳,措詞粗俗,錯誤累累,任憑它去吧!說白一點,如果有人想出版本書,必須接受我一個條件:不得做任何的編輯修改,錯字修改可以啦,除此之外,我寧願不出書,畢竟這是我的人生筆記,我有權塗鴉,不必討好別人;有人不服氣?有本事你來寫一本!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