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默生家的惡客
〈草色〉已經很少人讀愛默生的詩文了,我還是喜歡讀,就是不願讀那首非常著名的〈悲歌〉,寫的是他的幼子之死……

已經很少人讀愛默生的詩文了,我還是喜歡讀,就是不願讀那首非常著名的〈悲歌〉,寫的是他的幼子之死,愛默生的兒子與我何干,詩又長,「長」字和「詩」字連在一起是不堪設想的。

巴黎的友人來信催:
「寫嗎?你趕快寫啊!重新粉墨登場。」

隔了個大西洋,友人不明我的處境,在這間不是自己的屋子裡,舉目無書,辭典也沒有。

 

回信巴黎時,我寫道:
「這裡什麼也沒有,記憶力也沒有,美國之大,對我是個荒島,『星期五』也沒有,我如今是『文學魯賓遜』……」

但我有個房東,他是愚人節的明星,萬聖節的寵物,每次付租金給他,他異常興奮,狀如接受我的恩賜,見他的心情佳,我說:
「你有什麼書可以借給我麼?文學的、哲學的、掌紋、不明飛行物……除了烹飪、育嬰,其他都可以。」

我聽信依修午德的話,他能發現一位交通警察會畫水彩畫,我為何不能找出一位肉店老闆會寫十四行詩。我的房東為什麼不可能是藏書家。翌日,果然送來兩本書,一本Art of Loving(by E. Fromm),是愛就一句話也不用說,愛是文學所不達的。我不想看。第二本Emerson的詩集,此集中堪讀的早已讀過,少數尚能記誦,那就逼得我非啃這首悼亡之作不可了─一邊讀,一邊回憶起另一個在人間走了沒有幾步路就永遠消失了的可愛的孩子。

男人也有嘉年華,我十五六歲時,至今猶不能不承認當時的善於鍾情,我鍾情於一對夫婦,男的是軍官,女的是閨秀,男的膚色微黝而潤澤,軀體遒健,臉是羅馬武士的所謂刀削似的風情。他的眉眼就是戰爭,他的笑靨就是戰後的和平。女的恰好是頎長白皙,瑩潤如玉,目大而藏神,眉淡而入鬢,全城人都不住地驚歎她的柔嫩,我知道歷史上有過美子被眾人看死的事,真恨這麼多的人不罷不休地談論她,她要被談死的。

這對夫婦來我家作客,我視同慶節,單單是他的低沉而甜美的嗓音和她的清脆婉轉的語調,就使整個客廳又溫馨又幽涼。

軍官夫人天性和悅,色笑如花,隱隱然看出我對她的崇敬,在談話中時常優惠我。軍官才智過人,他明白我的癡情,悄然一瞥,如諷嘲似垂憐,偶爾對我有親暱的表示,我決然迴避─知道自己的愛是絕望的,甘心不求聞達,也無福獲得酬償。愛在心裡,死在心裡。

一年後,他們帶來了男孩。

三年後,那男孩的出奇的可愛,人人都看見了,人人都道從來不曾見過如此聰明美麗的孩子。但是我想,唯有我能看出,他是如何機巧地把父親的雄偉和母親的秀雅調融得這樣恰到奇妙處。父、母、子三個都不是神仙,在形象的價值上,對我卻是一部終生難忘的傳奇,後來確實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三位一體。


孩子有母親瑩白細膩的膚色,因為幼稚,更顯得彈指欲破的嬌嫩,幸好由他父親的剛性的輪廓蘊在內裡使這姣媚成為男孩的憨孌,使人無從誤認他為女孩。中國人真是愚蠢,往往把長得貌似美女的男人評為俊物,而把充分具有男子氣概的人視為粗胚。那軍官的美,便是為當時人所忽略的,至多覺得他神氣、威嚴,卻全不見他的昳麗,他的溫茂,獷野中絲絲滲出的柔馴。而軍官夫人的美是一致公認的,孩子的美也是見者無不稱異稱羨。以拉斐爾的筆致之柔,達文西的筆致之精,都沒有一次能把孩兒的美表現在畫上,所見的小天使,童年約翰童年耶穌,無一足以使我心許為美,就是和他們自己所畫的別的少艾婦女來比,在美的高度純度上也是不相協調的。完全可以斷言,全世界古今所有畫家都不勝任畫小孩,小孩是比花和蝴蝶更無法著筆的,因為我見過那軍官夫婦的孩子,他的美足以使任何畫家束手,他的笑容尤其使我狂喜、迷亂─所謂美人,是以他或她的笑來作終極評價的,美的人笑時將自己的魅力臻於頂點,這是真美人。反之,平時很美,一笑反而不美,這就不是真美人,這個「美中不足」太大,太嚴重,致命,否定了他或她的原有的功能和價值。

這孩子除了各種極美的笑容,他哭,他怨,他惱怒,他淘氣,表情全都異樣的魅人,尤其是哭,即使涕淚滂沱,也是別具風韻,甚至使我想到「沒有比他的哭相更好看的了」,當然我不敢惹他哭,他一哭我就大慌大忙。他睡著了,我呆呆地守在枕旁,用目光愛撫他的臉,他整個完美的身,幼小的埃特美恩,希臘神話真是知人心意,以為最美的人最宜於睡著讓人觀賞,只有希臘的智慧才懂得體貼美,體貼愛美的人。形象確是高於一切,人類除了追求形象,別的也真沒有什麼可追求─我在少年時,本能地得到的就是後來用理性證實的美學觀念,知識並沒有給我什麼額外的東西。

因此,安徒生嘗到過的嘗夠了的「自慚形穢」之苦,當時同樣弄得我心力交瘁,真願和光同塵不復存身。後來我在這一點上深深同情米開朗基羅和托爾斯泰,終生飲這推不開的苦杯。再多的藝術成就也補償不了他們至死方休的憾慟。


每當這一家三人翩然蒞臨,燈明茶香,笑語融融,我不過是小主人,一個可有可無的配角,一個暗中的戲迷,悄悄地發瘋。自從有了美麗的小客人,我得救了,把對他的父母的情愛轉匯到他身上。在軍官夫婦的面前,自尊心使我誓不洩漏心裡的潮聲,禮節又形成重重隔閡,少年人對成年人的天然的恐懼,使我處處有所戒備。自從孩子來了,我便能以孩子之心與之親近,背著他去花園登假山,偎著他講故事,逗樂了,他會吻我,摟著我的脖子命令保姆「走開走開」,我是勝利者,他父母信任我:「給你了,別累著你!」我自然明白這是一本借來的書,到時候,就得歸還。

半年好韶光,三五次的翩然蒞臨,是我少年時代的最佳回憶。我有一個乖戾的念頭:如果這孩子面臨災禍,我可為之而捨身,自認我這一生那樣也就完成了─這是一個被苦於無法表示的愛,折磨得嫉妒陰慘酷烈的少年的怪念頭,不知世上有沒有另一個人也曾如此經驗,如有,我是欣慰的,若無,我也欣慰,因為我已證明了人是可能具有無欲望無功利觀念的單純的愛,即使只是一念之誠,確實是有過,而且不諳世故的少年人可能會去實行的。

此非傳記,我不寫出那軍官一家三人的姓名。這不是小說,我免去了許多本也值得編纂的情節。更未可說是我的自白,我殯殮了當年更淒苦更焦灼的不可告人的隱衷─可惜,也真可惜。平凡化了,也真是被我平凡化了,一半是由於我的宿命的無能,另一半是由於藝術的宿命的無能,試想如果用傳記、小說作湊泊,或者假藉形容辭和韻律來匯寫三首詩,會是什麼?會像把水藻撈上岸來,全無生氣,不論是用自然主義、浪漫主義、超現實主義的手法都要牽連許多不屬於他們的美的其他東西。他們也一樣有缺陷,有壞脾氣,有心地不潔的一角,有莫名其妙的與他們的形相不一致的種種切切,我寫這些做什麼?藝術上有所謂殘缺美這回事,生活中則不然。標準美人又是最乏味,不可能有獨一無二美到沸點冰點的異人。世界性的選美活動是鬧著玩玩的,美不能上天平,有度量衡的地方沒有美。我少年時看到的一男一女一小孩,是三種美的魅力,正符合我的審美觀念,是幸事、是憾事,總之有這麼一回事。至今還覺得這三種魅力藉著回憶使我怦怦心動。人的形相之美難得有幾種被藝術家固定在藝術品上,人的肢體之美,以希臘雕刻表現得最如意,而人的面顏之美,藝術就無法留駐了。拜倫很明白一個英國鄉村少女的紅暈,有時真是比大理石的雕像更不可思議。拜倫本人的膚色就精妍得宛如雲石中點了燈(我相信司湯達爾不致言過其實,恐怕還是言不能過其實哩)。拜倫歎道:「榮名呀榮名,最後贏得的無非是醜陋的雕像一尊!」願世人不要迷信藝術,那不在藝術之中而在藝術之外的美,常有值得愛戀的。這樣才不致屢屢錯失歆享的機緣,不致老是用一隻腳在世上走路,為何不把另一隻完好的腳放落著地,瀟瀟灑灑地走到盡頭呢。

「人」和「藝術」一樣美;藝術純粹,人不純粹。倘若我把那軍官那夫人刻皮刻骨地寫下去,那將是咎由自取,所以我悚然停住。那孩子較為純粹,近乎藝術品,然而他隨著成長而混入雜質,像他的父母一樣不再純粹,甚至還不如其父母。


一個上午,有人來我家,報告那軍官的兒子急病,極危險!我立即要去探望,但他家除了醫生護士,概不會客─!

傍晚,有人來報:孩子死亡!

過了一年,記得是個雨夜,有人來我家,詳細地講了軍官夫人所乘的船被風浪打翻,她淹斃在船底下─屍體是撈到的……

我一心一意想像那軍官如何對待命運,聽人說,孩子病危時,他焚香點燭,跪在天井裡不停地叩頭叩頭,滿額血肉模糊。而妻子的死,沒有人告訴我他怎麼樣,只知他沒有死,沒有瘋,必然是過著比死比瘋更受不了的生涯。
我曾想:在他亡子喪妻的日月中,他需要我的愛,我能有助有益於他,分擔他不堪承受的雙重痛苦。

我又曾想到:誰能彌補他所失去的一切,我悉心服侍,日夜勸慰,無微不至地守護照顧他,也不能補償他的妻子兒子的愛,那是絕不相通的感情,我作為他的朋友也不是─所以我對於他是無用的,無意義的,無能為力的。

結果,我沒有去訪問他─生活不由人,帝王將相也都是生活的奴才。

從此我沒有見過他。也許又見過他一次,戰後,和平的街上,熙熙攘攘的眾人裡,有一背影極像是他,在我一剎那的呆望中不見了,如何尋找?

曾在一部墨西哥影片《生的權利》的利蒙達醫生的臉上重見那軍官的臉,然而只有三分之一的感覺,沒有構成羅馬武士的那種輪廓上的刀削似的風情,利蒙達醫生的笑,沒有那軍官笑得燦爛、甘冽。也曾在一部希臘影片《偽金幣》的畫家的情人的臉上重見那軍官夫人的臉,貌稍有所合,而神大有所離,軍官夫人更靈秀,清醇,她是一見令人溽暑頓消的冰肌玉骨清無汗者─為何有這樣的死?

從來沒有在別的孩子的臉上身上重見那軍官的兒子的美,所以我一直不喜歡小孩,我已經吻過世界上小孩中的傑出的一個,我不能愛不如他太多的那些孩子。後來我在熱帶愛過另一個與他不同類型的野性的男孩,那又是一回事了。

如此,終於讀完愛默生的〈悲歌〉,引起了同情和遐想─我的心中也有一個孩子埋葬著,四十年─這樣深刻的印象也要從旁提醒才又映現,可知我心中沉積的灰燼已是如何的層層疊疊,我終於會像超重運輸的船,經不起風吹浪打,應該卸掉一些,從不自覺的薄倖轉為自覺的薄倖。

這樣想,反正是「草色遙看近卻無」,那孩子是「草色」,其父母也都是悅目的草色而已。我是也沒有近看過─為何活著的人站在死去的人的墓前說,「安息吧」,那是,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可說。

愛默生用詩情哲理來詮釋他的哀思,我並不感動,也不能含糊認同,只以為一度是他的兒子的那個小孩可能是非常值得愛戀的,如果我沒有見過這種迷人的孩子中的一個,我也不會隨便相信。真的同情也已經無甚意味,假的同情乃是卑鄙。


那個軍官已不知去向,那個曾經由他鎮守的城池已經換了一代人,即使那個來我家傳報噩耗的人還活著,也不復記得這些事。當時的風俗慣例,凡頭報是有賞的,不論報的是吉訊凶訊,都要給他吃好的食品,拿可觀的賞金,所以奔得飛快,喘著說著,而且很懂得加進恰當的形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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