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怪譚
人獸之間 /紀大偉
《動物怪譚》的英文書名為「Animal Crackers」,也就是大象、小貓等等動物形狀的小餅乾,在美國常用來給兒童當零嘴(這在台灣也找得到)。不過這種乍聽可愛、童趣,讓人聯想美國樣板式美好家庭的書名,掛在這本異常黑暗的小說集上,顯然是個反諷。這本小說集收錄了十一篇短篇小說,其中大約有八成的篇章聚焦在「動物」身上,不過完全沒有「動物小餅乾」的可愛童趣,沒有美國式樣板家庭的柔焦歡快。恰恰相反,這些小說展現的全是(在心靈、在肉體、在家庭生活)支離破碎的人類──這本小說集究竟還是主打人類,動物只是陪襯。

我認為「Animal Crackers」這個書名還有另一種解讀法。「Crackers」不但是「小餅乾」,也是美國黑人咒罵白人的詞──白人罵黑人「黑鬼」(nigger),黑人則罵白人「白鬼」(cracker)。這本小說集的確以白人為主,有色人種在書中的分量有限。於是,「Animal Crackers」也就可以解讀成「像動物一樣的白人們」。在書中,動物看起來真的像人類,而人類活得像畜牲。
但我也要馬上澄清,我並不輕易延用「動物有人性,人類有獸性」這種在日常語言(在中文、英文都一樣)大規模流行的修辭。這種修辭飽含簡化的道德判斷:有人性的動物是「升級」的,像人類一樣高貴,懂得回饋愛意;獸性的人類是「墮落」的,縱情食色,不顧人倫。也就是說,人性為貴,獸性下賤。然而《動物怪譚》並沒有採用這樣的道德判斷。

先說書中的動物如何像人。書中各種動物大致在人造(而非純天然)的情境跟人類共處,或跟人類較勁:除了被人關在家裡當寵物之外,牠們被關在動物園裡,就算在野外也被人狩獵。也就是說,動物變成收藏品、展覽品,或獵物──當然這樣的動物處境,我們早就不陌生了。不過我想提醒,牠們這樣的處境,很像是現代人類的處境:我們(尤其像上班族、家庭主婦/夫、學生、軍人)也多半被人收藏、被人捉拿、被人展覽(書中有個角色真的希望自己死後的屍體可以當作藝術品展出,而這樣的人屍藝展也的確在當前美國風行)──總之,大多數的我輩就像畜牲一樣,沒有自由。而書中動物失去自由的反應,是漠然以對,或任憑宰割,有時候任性發點脾氣,就跟被現代文明馴服的現代人一樣。一般認為,動物像人,就意味動物向上提升,變得高貴──可是在此書中,動物像人,卻跟高貴無關,而是變得跟現代人一樣悲慘。

書中的人像動物,但這並不意味角色卑賤(此書並沒有人貴獸賤的常見偏見),也不表示角色長得像動物。中國著名的藝術家李小鏡創作了一系列人獸合體的肖像,甚至組成十二生肖,肖像中的人臉都像禽獸。可是此書並不像李小鏡的畫作一樣淺白;此書不用簡單的譬喻(如「此人有馬臉」之類)。簡單地說,此書角色像動物一樣受苦:他們好像關在豬圈裡,無助、虛無彷徨、任人宰割,身體/心靈/家庭/學業/事業支離破碎,活得沒有尊嚴。這回事,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發現。身心殘障者就常常不被當作人類──如,在當今台灣,心智不同常人的人會被家人用鐵鏈鎖在籠子裡。在電視電影流行之前,各國流行以馬戲團取悅大眾;馬戲團往往展示異國動物,侏儒以及其他各式各樣的「畸形人」──這些「畸形人」往往正是身心殘障者。在蔣經國時代曾經風行的勵志傳記《汪洋中的一條船》中,肢殘的作者鄭豐喜就說,他年幼時曾經和猴子一起在街頭耍猴戲,以此維生。

「像畜牲一樣」這個說法至少有兩個意思,比較通行的意思就是罵人語;比較少為人用的意思,卻是當今倫理學(ethics)的重點課題。第二種意思貫穿全書。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納粹大規模屠殺猶太人、吉普賽人、身心殘障者、同性戀者等等,理由就是這些人並不值得當人看,所以要全數關在集中營裡(像關畜牲一樣),並且用很有效率的方式屠宰(像在宰雞場一樣)。這個巨大的歷史創傷(trauma)讓人思索:為什麼有些人類會不被當作人類來看待?相關的思索也就成為討論人權的基礎。然而過了半世紀,某些人類還是把其他人類當作非人類,剝奪他們的基本人權──美國小布希總統任內將大量的「恐怖份子嫌疑犯」(阿拉伯人為主,也含中國人)送到美國境外的「關塔那摩灣」(Guantanamo Bay,位於古巴島上)關起來。這些被關的人,像畜牲一樣關在籠子裡,完全沒有人權(沒有行動自由;沒有通訊自由──他們不得跟家人通信;沒有上法庭就被關──不知這些人是否無辜;沒有律師)。其實就算是外國人,只要人在美國的土地上,就自動享有基本的人權;可是,小布希政府卻辯稱,因為關塔那摩灣「不在美國境內」,所以美方在那裡就不必顧及人權。小布希政府忽視人權的態度(歐巴馬還在為關塔那摩灣收爛攤子),在這好幾年來一直飽受美國知識分子批判。《動物怪譚》事實上就是在這個歷史框架中產生的美國小說,思考人類變成非人類的問題。

動物像人類,人類像動物,那麼人類和動物之間還有沒有別的交集?有些讀者可能聯想起人獸戀(如,日本導演大島渚的電影《馬克斯,我的愛》展現人類和猩猩的愛),甚至人和畜牲的性關係(這種笑話在美國很多)。人獸戀的故事對我們來說並不稀奇,各個版本的《白蛇傳》就是老生常談。然而妙的是,《動物怪譚》中幾乎沒有人獸戀或人獸性愛的情節──這種性與愛,在書中是不必要的。書中的人類和動物就是完全意外地湊合在一起,雞兔同籠一般,就像是一起住在動物園裡面一樣──就算是人聲鼎沸的市集,也像動物園。

人獸之間,如果沒有愛沒有性,如果人獸同籠完全出於機運,那麼人獸之間究竟有什麼?我發現,「人獸之間有什麼」就是此書一再提出的問題:此書的多個角色常常突然陷入「愣忡」,暫停動作,好像進行思索或放空;各篇小說的懸疑感就在這些暫停點上,而且,小說的結尾也往往停留在這種「愣忡」的靜止時刻。我認為這個「愣忡」時刻就是諸多角色察覺「人獸之間有什麼、是什麼」的時候──他們可能甘願也可能不甘願,發現他們作為人類,跟獸類已經沒有什麼距離。
本文作者:紀大偉 /美國康乃迪克大學外文系駐校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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