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合照
老兵唐桂元
唐桂元被汽車撞斷了腿,開汽車的把他送到博愛醫院,照了X光,還好只傷到小腿骨,幫他上了石膏,醫生要他在家休息不要走動,頂多一個月到一個半月就好了。他說那不成,要他在屋裡不動,只他一人,生意有誰幫他做?沒了生意他要怎麼活?醫生只好商及肇事者,要他拿出一筆錢讓他生活,好在唐桂元當時是靠賣紅糖粉圓為生,一天也賺不到幾個錢,所以肇事的人只花了很少錢就把這事解決了。

村裡面聽說唐桂元受傷了,大部分人很同情他。他只是個單身的老兵,不是我們村子的正式成員,他退伍後曾在一個他以前的長官家中幫傭打雜,那位長官是個中校,就讓他住在那位長官自搭的違建之中。唐桂元當年在軍中做過傳令兵,傳令兵顧名思義是傳達軍中命令文書的下級兵士,該認識字的,但唐桂元一字不識,他做的這種兵其實叫勤務兵,是幫主管做些跑腿勞務的私事的,有時也得到主管的家裡幫忙,挑水洗鍋,偶爾也得下廚造飯,有點像軍中的僕役,公私難分。後來有人覺得軍中還有僕役,太封建落伍了,就廢掉勤務兵這稱號,直接叫他們傳令兵了。雖然換了名稱,事實還是做勤務兵的事。
 
他在那位中校家裡待了兩年,那位中校後來調到台北的陸軍供應司令部上班,由於頂上校的缺,所以炙手可熱前途可期,傳說他們不久就會舉家遷居台北,中校夫人及幾個孩子也常到台北去玩,空著的房子,就由唐桂元照料。
有一段時間,村裡常發生雞被偷的事件,晚上關在籠子裡的雞會不翼而飛,奇怪的是一點聲音都沒有,起先還以為鬧狐仙了,傳說狐仙是專偷雞來吃的,但只知大陸才鬧這玩意,在台灣沒聽說鬧過,所以該是遭小偷了。大家判斷應是熟人所為,要是生人來捉雞,雞一定會大叫不已的。當時懷疑的就是唐桂元,說是他趁主人不在,偷人家的雞打牙祭了。

雞被偷的次數增多,村裡對他的懷疑與敵意也越來越強,但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譬如在他們家丟出的垃圾中找到雞骨頭雞毛之類的,大家心裡想這唐桂元很有心眼呀,會把證據湮滅的乾乾淨淨。好在唐桂元是個粗人,也沒什麼機會出來與別人瞎扯淡,也就不知道村裡人對他的態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了。

這事拖了半年,偵查在暗地裡進行。一天大清早,天還沒亮,雞也沒啼,住在後面第五排前幾號的桑連長起來小解,發現他廚房外的雞籠悉悉嗦嗦的有聲音,他故意不開燈潛了出去,終於被他逮到,原來是住在第四排的一個周姓人家的孩子。問他為什麼偷雞,他說他爸爸不給他零用錢,偷的雞一早拿到菜市場賣,讓自己有錢花用。問他一共偷了多少,他很老實,說村裡的雞全是他偷的,每次到手錢就花完,他求桑連長不要告訴他爸爸,他爸爸知道了準打死他的。後來桑連長又問他為什麼捉雞的時候雞都不叫,他大言不慚又有點得意的說,一到晚上雞的眼就跟瞎子一樣,什麼都看不到,天黑時抓雞是不會叫的,桑連長試了試果然,才知道他沒說假話。

原來大家誤會了唐桂元了,村裡的人對他都有點不好意思,以後看到他會問唐桂元這唐桂元那的,對他也加倍的親切了。而唐桂元確實是個粗人,並不感覺村裡人對他的態度又變了,依然很老實的在那家打雜。

但好景不長,那位中校果然升了上校,公家在台北配了更好的房子給他,羅東的房子自然不能要了,從此唐桂元失了業。村裡的人對他心有虧欠,看他沒處可住,就讓他住到另一棟早經廢棄的破房子中。那棟房子建在村子的角落,原本屋主是搭起來給他八十幾歲的父親住的,後來他父親死了,房子就空出來了。謠傳空屋不時有聲響,他老父不時會回來走走,弄到主人都不怎麼敢進去。跟唐桂元說好是讓他臨時住,要是以後改建或者眷村有其他的變動,他得自動讓出,不得有異議。

唐桂元從搬到那間「凶宅」住下後,並沒發生什麼事情。他也學另個寄住在村裡的書記官一樣,學著編魚網,沒事到溪裡去撈些魚蝦來吃,但他沒書記官的耐性,收獲沒他的好。後來他只得改做撿拾破爛,到鎮上的各個垃圾桶去撿些玻璃瓶、罐頭或紙張之類的東西賣錢,以求溫飽。以前社會貧窮,垃圾並不豐富,能撿拾的東西不多,所以他生活很不容易。但他跟書記官不同的是,他從軍中下來比書記官要晚些,那時的退除役官兵已有些許的「福利」可言了,大約每個月有幾公斤的米與副食費可領,病了有軍醫院可住,當然生活不能自主的還可住到偏遠地區的榮民之家,養生送死都有人服務,不像書記官下來時,除了一張退伍令之外一無所有。

他與書記官還有個不同,人家是個知識份子,說話行事自有知識份子的謹慎與矜持,不像唐桂元一個大字不識。唐桂元這個人看到人雖然會有點怕生,不太敢放肆,但只要混熟了,你要讓他講,他是什麼話都說的,就一點忌諱都沒有了。他是廣西桂林附近的人,據說是湘桂黔三省的接界,而他的話我們聽起來像是貴州話,比較容易懂。
他是民國前一年也就是辛亥年生的,屬豬,我們認識他時,他其實還沒五十歲,但看起來已經是個又瘦又弱的老人了,那時他剛從軍隊下來,在中校家中住。我們跟他混熟了後,知道他的家鄉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陷入湘系、桂系的軍閥的混戰之中,後來又碰上國共長期鬥爭,他自己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就莫名其妙跟著一隻莫名其妙的隊伍,「轉戰」各地了。起初是被部隊捉去當伙伕,幫伙食班子扛大米挑鍋子,遇到兩軍對壘也得提槍上陣。要知道子彈是不長眼睛的,他說他在還不知道要殺人的時候已經殺了人了,對面的人是誰,自己也沒看清,只見部隊開拔,踏過的是一具具血淋淋的屍體,有的還沒斷氣,排長要他再補上一刀,他有點猶疑,排長在旁邊大聲嚷嚷:「你不殺他,他起來就殺你!」你能不補上一刀嗎,他回頭對我們說。

我跟同村的譚振班都喜歡聽他說故事,他的故事有點像後來司馬中原在廣播中說的鄉野傳奇,除了怪力亂神之外還充滿了暴力。他有次跟我們敘述他小時看到活埋與剝皮的事,讓我好幾個禮拜都噩夢連連。他說以前軍閥抓到土匪都活埋,有種酷刑是把活埋的人犯只埋到肩膀的高度,在他頭上切一長條缺口,往裡面猛灌水銀,水銀會沿著皮膚內層向下流,把人犯的皮肉分開。這時行刑的人叫手下猛踩人犯旁邊的泥巴,犯人的皮陷在泥中,而沒皮的身體會被擠出來,處這種酷刑是要技術的,只用來對付十惡不赦的土匪頭子。「擠出來會怎麼樣?」譚振班問。唐桂元說:「血紅的肉身還會往前面跑咧。後來看到自己身上沒有皮,想想算了,就倒在地下死了。」

又一次,他說他抗戰初年跟自己的部隊走散了,他裝成老百姓,在江西長江沿岸的淪陷區待過,那時他已經二十幾歲了,他看過日本軍人處決我們中國的人犯。他說:

「日本人殺人不喜歡用槍,有人說子彈比銀子還貴,不對!日本人都自以為了不起,騷包得很,老說他們的武士刀多快,處決人犯喜歡砍人頭。我看到的那次,一個日本要三個中國人肩靠肩的跪在一起,他一揮刀,三個人頭應聲落地,每個人的血瀌到一丈多高,濺了那個日本人一身,三個人因為跪在一起,頭掉了人還還不肯倒,到後來,日本人連踢帶推才倒了。」

譚振班問他看了氣不氣,他用充滿恨意的口氣說:

「我肏他祖宗三百代,哪個中國人不氣!」他嘆了一口氣說:「要說我們當時手無寸鐵,要是有槍在手早跟他們對幹了。不過我們老祖宗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又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你小日本跟老子記住,以後我們中國人一人一泡尿,都可以把你們狗日的日本雜種活活淹死!」

反正亂七八糟的,有些事件經他敘述起來,會依場合及他的興奮程度而有所不同。我曾聽他講過幾遍日本人殺三個中國人的故事,大致都相差不遠,證明他或許真的看過,但裡面的幾個數字都不可靠,譬如說被砍人頭的血「瀌」到的高度,有時是幾丈,有時是幾尺,有時沒有單位,只說「老高老高的」。另外他說他要汙辱日本人的祖宗,有時是三代,有時是三百代,就相差很遠了。還有他犯了嚴重的邏輯錯誤,他前面說汙辱日本人明明要自己操刀,後來又說日本人是「狗日」的,豈不把自己比成了狗嗎?當然那是情緒語,當不得真的。至於他說的用水銀剝人皮的事,我後來也聽別的老兵說過,恐怕就不見得是他的親身經歷了,可能他也是在軍中聽人說來的,反正時間久了,真真假假都揉成一塊,弄到連他自己也無法分辨了...(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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