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豔是童年
〈與男友的前女友密談〉我曾經占有妳所在的那個位置,元配的位置,女朋友的位置。也曾像妳一樣,自那個位置滑落出來,變成沒有位置的第三人...

(節錄)

書書:

我知道妳的名字不叫書書,不是書本的書,但是我寧願將錯就錯,叫妳書書。

將妳錯以為書書,對妳對我或許都是,一個舒適的誤會。就當這封信搞錯了對象,寄錯了地方,情敵的書信本該備受冷落、猜疑,不求認可。假如我不打算低頭認罪,就不能怪妳將我所說的話,當作狡猾的自辯、做作的慈悲、得意的謊言。

世人說第三者的自白,理當被語言遺棄,流放於書寫的系統之外。所以我沒有資格,沒資格說話。尤其沒有資格,在妳的痛苦上插嘴。

但是書書,我偏偏要不客氣的說:我有資格,有資格對妳的痛苦發言──既然妳以妳的痛苦定義了我,定義了「我們」,定義了拓普跟我。

(請不要急著貶低「我們」這個詞,「我們」的存在並不會消滅「你們」,妳的「我們」,屬於妳跟拓普的「我們」。尤其,我理想中的「我們」與拓普想要的並不一致,正如妳的「我們」與拓普的也不相同;故而,妳所謂的「你們」以及妳眼中的我,與我並不相干。所以,我認為妳沒有資格說我,只是一塊方便的肉。)

我說我有發言權,因為我也玩過大風吹:
大風吹,
吹什麼?
吹,剛在燭光下用過晚餐的人。
吹,密謀著一趟小旅行的人。
不敢承認自己快樂的人。
撒謊的人。

兩張椅子三個人,我起步,觀望,搶位子。卻見眼前的兩人滑過彼此,互換座位,很有默契似的,幾乎不需要移動。

幾局遊戲結束,站著的人始終是我。我恨不公平不公平,為何不跟我密謀一趟可愛的旅行!

我枯站著,搶不到位子,成為一個多餘的人。一個失戀的、單戀的、苦戀的,第三人。

書書,我曾經占有妳所在的那個位置,元配的位置,女朋友的位置。也曾像妳一樣,自那個位置滑落出來,變成沒有位置的第三人。所以我了解妳。

我記得那些昨日,當愛情還很年輕,INGI去台東當兵,我沒給他任何承諾。我不必發誓就知道自己不會變心。每個禮拜都飛去看他,打工的薪水全部拿去買機票開房間。開房間只為獨處不為打砲,INGI被操得整個人都乾掉了,荒木般的身體裹著爛旅館潮濕的被單,說:

「可不可以抱一抱就好。」

總有那種週末必須上班的時日,換INGI來台北看我。那一天,我忙到晚上九點,心裡不免預想著:INGI在濕冷的台北街頭流浪,虛費掉整個假日,倘若他遷怒於我,也應該得到原諒。又想到:在我們僅剩的這個夜晚過後,INGI就要轉去離島了,假如今晚他顯得有點急躁、自私,就把它當作某種暫時性的失調混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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