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刻文學生活誌》2011•五月號:我不可告人的鄉愁──林俊穎
靈魂深處的聲音:賴香吟、林俊穎對談小說美學

賴香吟(以下簡稱「賴」):
俊穎的小說,不管看過幾遍,儘管對故事已有印象,對一些重複出現的材料與畫面也感到熟悉,但通常不太敢說已經掌握住了重點。作為單純的讀者來說,這固然可以是一種閱讀的餘韻,如《鏡花園》書背文案:「閱讀林俊穎的文字,並深深沉溺其中,是何等幸福而遙遠的時光」,但若要以對談和評論的方式來談作品,便感到有點忐忑。這種現象,會不會與你的文字密度有關呢?所謂「文字鍊金術」,文字之美與炫目蓋過或弄混了作品整體的訴求,使讀者在閱讀時處於一種漂浮狀態。你對這種現象有什麼看法?你喜歡別人談你的作品總是從文字切入嗎?這種切入法有遮蓋掉你其他的努力嗎?會不會排斥這樣的說法?

 

林俊穎(以下簡稱「林」):
沒有什麼排斥不排斥,小說寫完,叫我回頭看完成式的東西,經常是太痛苦了。我幾乎是拒絕看自己寫過的東西,有人談,談些什麼,我會在意那值得在意的,但通常不太管。(福樓拜的說法,消失在自己的作品之後?)我們是寫字的人,對文字有信仰,甚且執迷,從讀者到作者的過程,很多東西會養成,也會有被制約、內化的危險。所謂文字鍊金術字面上來看是讚美,另一方面也是個陷阱,若不有所警覺會變成是致命的牽絆。你確實一語中的,指出了我的痛點與謬點。年少階段,妄想用修辭掩蓋自身的匱乏,包括經驗、教養、眼力,其實是捉襟見肘,我自己早就不耐煩了。
寫完這部小說之後,重看格雷安•葛林,《愛情的盡頭》、《事物的核心》,還是嚇一跳,他的小說與文字鍊金術無關吧,文字背後,那世故、深沉又譏誚的葛林之國,俯望著一對鷹眼。我非常嚮往。


我個人在讀的過程中感覺你一直想擺脫文字的牽絆。就像你說的,文字鍊金術一方面是讚美,另方面也可能有所貶抑。你從很早的作品裡,就顯現想將文字甩掉的意圖。甩的方法,也不是完全不要文字之美,而是在材料、對白或某些敘事口吻的選擇上,跟文字形成一個拉鋸。文字的精緻拉到一個高度之後,突然丟出一些俗與浮的東西出來,來將之沖淡或調侃。你似乎經常選一些和文字美有所衝突的材料,用很美的文字敘述一些很暴烈的東西。這個寫作習慣,是刻意為之還是跟著材料自然發生?

 

林俊穎。(陳建仲/攝影)


寫的時候恐怕我並沒有那個自覺。我很希望現在、每一次新寫出的,能跟以前寫的有所不同,這是一己的野心,或說是一種焦慮。但也許你講的是對的。
你說的題材部分,我比較有信心解釋的是,我一直不喜歡寫自己,像是散文那樣的貼身、自我、敢於自剖。因為我認為「我」沒那麼重要。但如果是採取小說的形式,會和「自己」產生距離,所有我與當下、周圍、他人、社會種種層層,游刃有餘的視角、景深都跑出來了。散文的美文是很主流的,我自己從那體系出來,常有避之唯恐不及的心態,說潔癖也是有。相較之下,小說的領域可以更野放更自由,不需要去擺一個架子,容量比較大,可以跑得範圍更廣。你曾經和周芬伶討論過關於自我包括創傷的「反書寫」的觀點,我既贊同又佩服。對我,關鍵在於換一個書寫領域。
抱歉我得掉書袋,因為昆德拉這一段太妙太好了,「小說和作者的『我』有種獨特的關係,為了傾聽『事物精神』那隱密的、小到幾乎聽不見的聲音,小說家(和詩人、音樂家正好相反)必須讓自己靈魂深處的聲音靜默下來。」

 


除了文字之外,在敘事技巧上,你也有意不使用基本功,而把故事打碎、拐彎,沒有按照基本技巧來。這個作法也是你所謂的野放嗎?


這麼回答好了。在作者這部分,小說在台灣已經寫到非常困難的境地,有志者、有野心者莫不是常常有撚斷數根鬚的困窘。看對岸的作品,如莫言、王安憶、蘇童、畢飛宇等等一長串的名單,會很羨慕他們寫小說的方式,橘逾淮而為枳,在台灣要那樣寫小說好像我們先就心虛了,這是取材的問題嗎?還是小說進入熟年期,寫小說的人諸多自覺要「反小說」的苦惱與挑戰?
因此,到現在已經有一段不算短的時間了,寫的跟讀的兩邊處在一種尷尬而緊張的狀態。我們似乎有那種氛圍,簡單化變成一個問句,你為什麼不講故事?另一邊的回應,我不是不會講故事,只是、但是──。寫的人畢竟是走在更前面,選擇足跡多或少的途徑是他的權柄。所以,我不會困惱。我的自主權來自以下這樣的思考:故事是不是直接等於寫小說?兩者之間有很大的落差,因而有彎曲、沖積,有皺摺、隙縫,也有洞穴、伏流,不能將兩者簡單地劃上等號。但我們自己是寫作者,唯有交出作品才是最有力的回答。


你的作品裡其實仍存在著很多故事,只是講故事的方法不一樣。作品裡經常存在的「我」扮演傾聽與代言的機能,由「我」輻射出去的各類人及其故事彷彿如樹木枝節,不斷生長、交錯,一個故事迴旋又一個故事。關於新作,如果大抵分成當代生活與斗鎮故事來談的話,在當代生活的篇章裡,各類人與故事較諸以往作品還要更多,觸及房地產業,股市金融,政治以及中年情慾、E化世界等領域。相對於斗鎮各故事加總呈現了時間與生命的記憶,當代生活這些百寶盒故事加總起來,可能等於什麼?你想要談的是什麼?為什麼要拿這些故事來與斗鎮故事並行、對照著看?


關於這個我好像也沒辦法講清楚。畢竟我陸續做了十幾年的上班族,直接或輾轉看到聽到了、體會了一些人事。我曾經、或許現在還是深深苦惑於「意義」是什麼?人生的意義,生存的意義,寫小說的意義。二十幾年前,我看過詹宏志寫的一篇文章,那時他正以趨勢觀察專家揚名,他用偵探間諜小說「臥底」的角色自喻。我覺得非常有意思。回到小說的領域,「臥底」會不會也是寫小說的一個獨特而且有利的位置?赫拉巴爾有本小說名為《底層的珍珠》。所以寫小說的人本質上類同於潛伏、蹲點、刨底,長於忍耐與守候,累積與醞釀?要不要像刺客列傳的豫讓「漆身為厲,吞炭為啞,使形狀不可知」那樣慘烈?而最終仍然不知事可成不可成。回應你的提問,斗鎮的部分對我是過去完成式,那裡潛藏著我的血親、家鄉、生命初階的至親與美好(鬼影?),但我一開始就警戒著不要陷入一味地對古老「黃金時代」的耽溺。當下進行的這一國的參照係數,小我的我不正是身在其中嗎?臥底者許多時候也如同京戲舞台上擺放撿拾道具的人,豈能完全置身事外?既然是臥底者,就不可能是處在中心那享受優勢、既得利益的舒適位子,也就會討人厭的不安於既定的成文規則吧。我被規範常軌之外的所吸引,那些破碎的、凡俗的光與熱,我更想看出其中的每一差異,明白他們的損傷與屈辱,至於我們在規範內外的有所得與滿足,各自承擔吧...(未完,更多內容請見《印刻文學生活誌》93期.2011/五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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